青岛普通高中各收费项目的标准是多少?
青岛普通高中各收费项目的标准是多少?(1)学杂费。学校按学期收取,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为:省、市级规范化(重点)学校每生每学期800元(其中,学费90元,杂费710元);其他学校每生每学期500元(其中,学费90元,杂费410元)。
(2)住宿费。学校按学期收取,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为:
A类学生公寓:每生每学期200元;
B类学生公寓:每生每学期300元;
C类学生公寓:每生每学期400元;
D类学生公寓:每生每学期500元;
E类学生公寓:每生每学期600元。
达不到A类公寓条件的,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00元。对房间内无阳
台的每人减收20元。
(3)伙食费。学校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的费用,由学校结合成本情况自主确定。
(4)课本费。学校按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为学生代购教材,学校可按学期预收教材费,据实结算。
(5)补*办*证卡工本费。学校首次为学生办理学生证、图书证、校园卡、就餐卡等各类证卡不得收费。学生因丢失需要补办的,学校可收取补办费用,收费标准由学校按实际成本收取。
(6)校服(学生装)费。中小学校服价格由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指导意见》(鲁教基发4号)及我市中小学校服管理服务工作要求,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确定,并向社会公示采购价格。
(7)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按照《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及相关规定收取。
(8)教辅材料费。学校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应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教辅材料管理规定。
普通高中经教育部门批准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由普通高中提出意见,报青岛市物价局、财政局及教育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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