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积分入学办理指南
1.申请人(积分达11分及以上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与本区域(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相关材料(若免于纳税须提供《核定定额通知书》)。
4.现场核验积分信息。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
(三)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除提交(一)或(二)材料外,还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学籍证明需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四)超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除提交(一)或(二)材料外,还需提供原籍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读证明或缓学证明。
重要提示: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办理流程
5月
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对初审合格者,发放《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7月
1.第三周工作日,街道办事处张榜公示通过审核人员子女安排的就读学校。
2.申请人到安排就读的学校接受材料复核,复核合格者,确定学位。
8月
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就读学校安排时间到校办理新学期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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