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 2019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分为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 (一)信息登记 4月15日-4月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须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上进行统一的入园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和登记编号。登记表及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1.登记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幼儿园托班及中、大班年龄幼儿和国际幼儿园幼儿不在本次入园信息登记对象范围内。 2.登记条件 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非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信息确认 适龄幼儿监护人对本市实有人口信息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 (1)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 (2)已在本市有关部门登记,但未在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3)确因特殊情况未在有关部门登记信息的幼儿,在报名验证阶段在各幼儿园进行信息补登记。登记点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的准确性。 监护人登记信息成功后,原则上不再修改信息。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信息的,监护人须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到各幼儿园和指定登记点修改信息。 (二)报名验证 5月11、12、18、19日,适龄幼儿家长须根据招生地段划分和入园报名条件,带好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到各幼儿园进行入园报名和现场验证。适龄幼儿入园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非本市户籍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以上对象,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报名。 2、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三)录取通知 6月14日前,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6月28日前,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2019年小班新生信息登录工作。 9月15日前,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新生注册报到及幼儿信息上报工作。 黄浦区 一、小班报名 (一)报名对象及范围 1、非本市户籍幼儿:外省市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2、外籍、港澳台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护照、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证件和在本区内合法居住的相关证明。 (二)报名办法 非本市户籍幼儿可选择居住证明地址所在街道内的一所非示范性公办幼儿园作为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公办报名点),报名点仅作为非本市籍幼儿信息报名采集,与是否录取、录取园所无直接关系。同时由于公办幼儿园名额有限,务必选择一所公益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报名。 (三)现场验证 非本市户籍儿童,验证当天需携带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打印的《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或登记成功短信及儿童、父母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录取办法 符合报名对象和范围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父母一方持本区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小班适龄儿童,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园。父母一方居住证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小班适龄儿童,按照“黄浦区非沪籍人士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打分表”持证打分,视学额和打分情况逐步安排入园。外籍、港澳台儿童参照此条。 二、中、大班插班报名 (一)对象及范围 非本市户籍幼儿:外省市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外籍、港澳台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护照、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证件和在本区内合法居住的相关证明。 (二)报名办法 请于5月8日至5月25日点击http://yjzs.hpe.cn/yeyzxbm,按照所在街道选择指定幼儿园作为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中、大班插班报名对象无需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 (三)现场验证 请于5月26日到相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验证,所有网上报名信息必须经现场验证后方可生效。现场验证需携带儿童本人前往。本区户籍(房产)儿童验证当天需携带儿童户籍证明、房产证、预防接种卡等印证网上报名信息的相关材料。非本市户籍儿童验证当天需携带儿童及父母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录取办法 非本市户籍幼儿录取与否视有无插班名额和打分情况而定。 静安区 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主要分为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 (一)信息登记 适龄幼儿监护人需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以下简称“登记系统”)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 1.登记对象的范围 2019年信息登记的对象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拟报名本区幼儿园小班的适龄幼儿的监护人。 2.登记对象及幼儿的条件 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非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登记时间 2019年4月15日—4月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登记系统登记幼儿入园信息,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二)报名验证 1.招生对象: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满3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且符合本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2.预约日期与对象: 5月21日 居住在本区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详见表三) 3.报名(登记)日期:5月25日 4.报名条件: 表三: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登记条件一览表
(三)录取办法 居住于本区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优先满足本区户籍儿童入园的基础上,视空余学额情况,按照“积分高低、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积分制”入园办法,优先满足积分达到《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入园。(2019年静安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积分登记表可登陆上海静安门户网站http://www.jingan.gov.cn/下载)(详见表九) 表九:2019年静安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模拟积分表
徐汇区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本区户籍小班幼儿。 (二)招生原则 外省市户籍适龄幼儿,在保障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根据父母《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上海市居住证》申领年限、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期限、居住情况等排序,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优先安排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购房的人员子女。 (三)入园信息登记、网上预约与现场审核 第一步:市级平台信息登记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3周岁,拟报名本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小班的幼儿,均需进行统一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 家长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网上信息登记,获取登记表和登记编号。 时间:4月15日上午12:00—4月30日下午18:00 网址:https://shrydj.edu.sh.cn 确有困难无法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的幼儿家长,可前往指定登记点在工作人员帮助下进行信息登记。 地址:百色支路28号 电话:54361439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6:30 (国定假日和中高考期间除外) 第二步:区级平台完善信息、预约审核时间 本区户籍幼儿及居住在本区外省市户籍幼儿均须登录《徐汇区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预约现场审核时间。 家长以幼儿身份证号为登录名,以上海市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平台获取的登记编号为密码,登录徐汇区幼儿园预约登记平台,完善信息并预约现场审核时间。 时间:5月18日上午10:00开始—5月24 日下午22:00截止 网址:https://xhye.xhedu.sh.cn 现场审核材料时间 1.本区户籍幼儿根据网上《2019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预约登记的时间段到指定幼儿园审核材料 时间:5月25日 2.外省市户籍幼儿根据网上《2019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预约登记的时间段到指定幼儿园审核材料 时间:5月26 日上午 现场审核需携带材料 1、外省市户籍:家长须带领适龄幼儿,携带纸质《2019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在徐汇区办理,至2019年9月1日仍在有效期内)、积分通知书、父母一方《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地地址为徐汇,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户口簿(幼儿户口须随父或母)、适龄幼儿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和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外省市户籍适龄幼儿所持的居住凭证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的居住地址,以及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各幼儿园对登记的外省市适龄幼儿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幼儿本人及父母居住证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 1.本区民办幼儿园的招生,按照区域招生工作要求,统一纳入我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严禁民办园计划外招生。 2.民办幼儿园的入园办法、相关宣传广告与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 3.民办幼儿园在优先录取徐汇户籍幼儿需求基础上,依据招生条件逐层录取,视学额情况可扩大招生范围。 三、招生纪律 1.各幼儿园应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家长宣传今年的入园办法。 2.各幼儿园应严格按照有关时间规定进行招生入园工作,不得擅自改变。 3.各幼儿园不得对适龄幼儿和家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损害幼儿身心健康。 4.为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和入园工作的纪检与监督,教育局成立由教育党工委、纪工委、行政参与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监察小组,以确保正常的招生秩序和入园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5.各幼儿园、学前教育管理指导中心、区教育局各级工作人员,应在区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以权谋私、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6.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幼儿园招生工作,做好有关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区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应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负责地处理好有关问题。 长宁区 长宁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pdf 普陀区 《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普陀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虹口区 《虹口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 杨浦区 《杨浦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施意见》 宝山区 《宝山区2019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闵行区 《2019年闵行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施意见》 嘉定区 《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嘉定区就读幼儿园实施积分管理的规定》 金山区 《2019年金山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意见》 松江区 《2019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青浦区 《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 奉贤区 《奉贤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崇明区 《崇明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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