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分为4个项目,分别从申请入读学生户籍情况、申请入读学生家庭住房情况、申请入读计划生育情况和申请入读学生父母缴纳社保情况进行计算,总分为100分。 一、申请入读学生户籍情况(满分为30分) 1.深圳户籍分为3类 A: 学生是学区内户籍(指学生户籍地址在本校学区图红线范围内且户主是学生父母)——30分 B: 学生是南山区户籍——26分 C: 学生是南山区以外本市其他区户籍——20分 2.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适龄儿童)分为4类 D: 父母双方一方是深户,另一方持有居住证(含父母双方是深户)——20分 E: 父母双方均办理了居住证——18分 F: 父母双方只有一方办理了居住证(含父母单方是深户,另一方无居住证)——0分 G: 学生父亲或母亲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20分 二、申请入读学生家庭住房情况(满分为40分) 1.学区内购房分为8类 A:购房3年或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购房,且父母产权51%(含)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40分 B: 购房3年以下2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后至2017年8月31日之前购房,且父母产权51%(含)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38分 C: 购房2年以下1年以上(2017年9月1日后至2018年8月31日之前购房,且父母产权51%(含)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 ——36分 D: 购房1年以下(2018年9月1日后购房,且父母产权51%(含)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 ——34分 E: 购房,父母产权占30%(含)至51%(不含)的 ——30分 F: 购房,父母产权占30%(不含)以下的——20分 G: 购合法集资房或者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明) ——20分 H:购单位自建房(需提供单位内部买卖合同)——15分 温馨提示:购安居型商品房的,请对照选项ABCDEF,选择对应的一项。 2.学区内租房分为7类(温馨提示:提供红本“租赁凭证”的才能积分,提供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不能积分;深户儿童本人及父母在深圳没有购房的享受加分:①儿童户籍地址属于申请学校学区内的在原选项分值基础上加12分;②儿童户籍地址属于申请学校学区外的在原选项分值基础上加7分) I: 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转租户不能申请)——20分 J: 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不在一起——20分 K:单位宿舍。居住2年(含2年)以上(在2017年4月30日之前入住)——9分;居住2年以下(在2017年5月1日之后入住)——7分 L: 租房5年以上(租赁凭证在2014年4月30日前签订)——15分 M: 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租赁凭证在2014年5月1日-2016年4月30日之间签订)——12分 N: 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租赁凭证在2016年5月1日-2017年4月30日之间签订)——9分 P: 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租赁凭证在2017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之间签订)——7分 三、申请入读学生计划生育情况(满分为20分) A: 独生子女----20分 B: 政策内或全面二孩----18分 C: 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10分 D: 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数据有误----0分 四、申请入读学生父母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满分为10分) 1.申请入读学生为深圳户籍的(无需查验父母就业情况)—10分 2.申请入读学生非深圳户籍的需查验父母有无社会保障卡,分为2类 A:双社保(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10分 B:单方社保——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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