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满足无锡入学基本要求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半年以上,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可申请进入居住地公办学校就读。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江苏省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或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 二、咨询对应学校对应的年级是否有多余的学位,如果学校没有学位由教育局统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