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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 住在政府保障性住房(安居房、公租房)的,如何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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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30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属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安排居住的,应提供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的合同、个人与单位签订的住房合同、单位出具该居住人的备案信息(单位盖章)或社保清单;
2.属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居住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住房合同;
3.属安居房类别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
在上述保障性住房居住的,由住房保障部门查实住房人信息,居住人必须是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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