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其他提示 深圳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2、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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