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新生报名材料 (仅龙岗区户籍儿童可报) 一、身份证明: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双方的户口本、二代身份证。 二、儿童出生证。 三、深圳市残疾人证。 四、医院诊断证明:新生须持有市级医院出具的相关鉴定证明。智力障碍学生须持有智力残疾鉴定证明,包括智力评估和适应行为评估两方面;自闭症学生还须有自闭症行为评估证明。相关鉴定证明建议去深圳市康宁医院、深圳市儿童医院等相关市级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医院检查评估资料以一年内为准。 五、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龙岗区范围内的房产证(房产份额须≥51%);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安居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六、一寸彩色照一张。 七、预报名表一份。 (以上一至五项资料须验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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