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区小学初中招生对象一览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儿童少年,可以在本区申请就读小学、初中。 1. 本区户籍儿童少年; 2. 父母一方或本人在本区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性质)且实际居住在本区的儿童少年; 3. 持有本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4. 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包括: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或公派长期在国外工作人员的留萧子女; (2)驻萧部队随军子女; (3)在本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儿童少年; (4)服务地为本区各镇街(平台)的各类人才子女; (5)其他符合相关政策的儿童少年。 (二)上述儿童少年入学应同时满足: 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下同):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或往年经入学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缓学的儿童。 初中(含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初中部,下同):小学应届毕业学生。 政策名称:萧山区2020年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政策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2_rLh1lI0jkw99Q5hmB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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