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和报名审核。6月15日至6月19日,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按照区县教育部门公布的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对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二、需要材料 (一)本市户籍学生入学 凡户籍在我市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各区县要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区县,要合理设置积分条件,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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