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2020年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提交入学审核资料时,按以下两类情况选择其中一类提交。 材料办理 2020年,适用本办法的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应于5月登陆“网报平台”注册登记,完成信息登记后,适时登陆“网报平台”查询现场审核通知,在现场审核中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 成都市外户籍申请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四川省居住证》或《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申请人提供在温《居住登记证明》。 2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 申请本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证明。 4 申请人与温江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温江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5 截止2020年5月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6 截止2020年5月1日,申请人已在温江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7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积分办理 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在温江区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应于2020年5月登陆“网报平台”注册登记,完成信息登记后,适时登陆“网报平台”查询现场审核通知,在现场审核中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 2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3 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 4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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